以色列驻华大使馆北京 签证 所需材料手续流程
商务、短期访问 签证 申请须知(B/2)
适用于因商务活动(商务访问、商务考察、商务会谈、培训、履行合同等)或短期访问目的(如学术交流等)申请去 以色列签证 者。
中旅代办电话010-52550708
一、 签证 材料:
1.以色列有关公司或机构正式英文或希伯莱文邀请信原件,邀请信需打印在该公司或机构正式公文纸上,需该公司或机构主管负责人亲笔签名及该公司或机构正式印章。不接受复印件、传真件、扫描件及电子邮件等形式邀请信。
2. 以色列有关公司或机构给以色列使馆领事处的英文或希伯莱文信函,该信函需打印在该公司或机构正式公文纸上,需该公司或机构主管负责人亲笔签名及该公司或机构正式印章。不接受复印件、传真件、扫描件及电子邮件等形式。该信函内容应包括:
①.以色列邀请方公司的性质及与 签证 申请人的关系;
②.以色列邀请方 签证 申请人的姓名, 护照号码,所在公司的名称及职务;
③.以色列邀请方邀请 签证 申请人到以色列访问的目的以及停留的时间;如以方承担 签证 申请人在以访问期间的费用,请同时注明.
④.以色列邀请方须注明由其负责 签证 申请人在以色列期间的活动并担保 签证 申请人如期返回中国.
签证 申请人目前供职的中国单位正式英文担保信。担保信需打印在该单位正式公文纸上,需该单位正式公章及主管负责人亲笔签名。不接受复印件、传真件、扫描件及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担保信。担保信内容应包括:
①.证明 签证 申请人为该单位正式员工及其职衔;
②.证明 签证 申请人确因受以色列有关公司或机构邀请而赴以访问;
③.说明由中方或以方承担 签证 申请人在以访问期间的费用;
④.担保 签证 申请人在访问结束后能按期返回中国。
4. 签证 申请人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