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办因私出国护照(换发、补发、延期)办理
2、受理机关:
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(市)、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;
3、提交材料:
(1)本人居民身份证、户口簿或其它户籍证明复印件,并交验原件;
(2)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(相片要求见《中国公民因私出国(境)证件相片标准》);
(3)提交内容填写完整、字迹端正的出国申请表;
(4)如已持有因私护照需上交(不论是在何地办理也不论是否过期,如尚未过期按护照换、补发办理);
(5)办理过因公出国护照的,须提交市外办出具的因公护照已收回的证明;
(6)国家工作人员须出具人事管理部门意见;
(7)公安机关认为确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。
办理护照补发(换发)所需材料
1、申请对象:
我市常住户口居民。
2、受理机关:
向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(市)、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。
3、提交材料:
(1)本人身份证、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复印件,并交验原件;
(2)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(相片要求见《中国公民因私出国(境)证件相片标准》);
(3)提交内容填写完整、字迹端正的护照补发(换发)申请表;
(4)护照遗失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报失证明(护照在国外遗失,须提交我国驻外使、领